2010年3月10日星期三

捡到1400元

读到一则新闻,中国湖北省的郭老太清晨拾荒时,捡到7000元人民币(约1400新元)。当时老人又冷又饿,却还是毫不犹豫气喘吁吁找值班民警。 将钱交给民警处理后,郭老太不好意思地问值班民警可否借她一元(新币)买两个馒头当早餐。

  郭老太的诚实行为让我动容。我将报道剪下来与 念小六的孩子分享。

  孩子读完后的第一个反应竟然认为郭老太“很笨”!我错。他分析道:“谁知道那民警会不会私吞那笔钱?”的确,各 各业都有败类,谁又能担保那笔失款能交到失主手中?尽管学校教导孩子们要路不拾遗,可孩子又明白,尽信书不如无书,客观来说,这不是一件坏事。

   他用简单的计算说道: “如果我是郭老太,我会用它来解决1400个早餐的问题,或一天用3元解决三餐,就可以466天不愁吃。”

  私 吞1400元是为了自己的三餐而不管失主可否急用,这与我平日的教诲背道而驰,我着他,心里翻腾,我平日给他的教育哪里出了问题?我告诉过他多少次,做 人不能为了私利,把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;也曾告诉过他: “宁可他人负我,不可我负他人。”

  记得那时他还不明白为什么不能以牙还牙,我套用释迦牟尼的话来说明:“以恨还恨,恨永远存在;以爱还恨,恨自然消失。”

  也许发现我眼光有,孩子辩解道:“郭老太那么老 了,未必能每天从拾荒中赚到三餐的钱。”

  “就是因为这样,我才觉得郭老太伟大,整件事件才那么感人。”我解释并反问他:“如果那笔钱是 你向朋友借贷应急的,你希望捡到的人如何处理这笔款项?”孩子若有所悟的笑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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