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6月4日星期一

告医生


  一位移民北美的老同学,回来新加坡“度假”,原因是他的行医保险到期,要等待核准更新,缴交保费后才敢继续看病人。

  他告诉我,在没买保险的情况下看病人,万一出了差错,被病人控告,诉讼败诉,除了名誉受损,还得赔偿巨款,毕生积蓄,就此付诸流水!

  那天晚上,和他围绕着“告医生”这话题谈了许多。在北美,医生在他的行医生涯中,没有被控告过者非常少。有人采取“不做不错,少做少错”的态度行医,但是少做的结果是经验不足,更容易出差错被控告。有人为了避免被告误诊,干脆为病人作了很多项的检验,万一被告,可以作为没有疏漏疏忽的证据。这么一来,医疗费用就无形中增加,病人负担也相应加重。

  医患关系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纠结。患者凭着他个人看法,自以为是的理论,对医生不信任,加上有旁人怂恿投诉控告医生,要求赔偿,道歉认错。这种行动使到被告医生深受困扰。北美就有过医生因为不堪这样被控告的压力而寻求短见,实属不幸。

  我也尝过这种滋味。有一回,门诊部来了一个病人,在那里发牢骚,他已经等待一个多小时。原来他的病历记录还找不着。护士为了不让他久等,问我是否能先看这个病人。我见到这病人,一眼就认得他,而且还清楚记得他的病患情况,于是毫不犹豫答应看他,把检查结果,详细记录在一张新的活页病录上,容后放回他的病历记录去。

  谁知道几星期后,医院收到投诉函件,说我没有病历档案看病是不应该的做法。一时之间,令我十分气愤。好心没有好报!令我困扰一个时期。

  很多情形,患方会找到很多投诉的理由指责医生,例如态度冷漠,高傲,寡言,迟到,不专心,不耐烦,听电话,高谈阔论,心不在焉等等,碰到医生解释病情表达能力欠佳,医生甲和乙所解释的又不一致,也是投诉的理由。

  当然,树大有枯枝,医药团体也有极少数不肖分子,缺乏起码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。多年前香港有医生做手术时打手机,南京儿童医院医生忙于打游戏,未及时作出治疗,酿成严重后果,都得到严厉处分。当然,专业团体对他们的行为是不会姑息的。

  医患冲突,成对立状况,很多时候是医患双方沟通出了问题,那媒体又有没有责任呢?报道是否偏袒,不公正,没有小题大做?是否缺乏专业水平及独立判断能力,没有了解相关医学知识和作深入调查,只顾广泛求证先入为主的想法来作出判断报道,误导读者,进一步激发对医方不信任情绪?清华大学王教授认为,社会舆论把对医生的负面评价夸大,对医生有负面印象,更加深医闹事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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